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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湖北省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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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50:49
信息简介: 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国税机关对其身份信息通过公安部门身份信息识别仪进行识别,并与税务信息系统已录入的领票人员身份信息比对,比对相符方可继续办理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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