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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财税发[2017]15号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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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8:54
信息简介: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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