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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从低品位矿、废石、尾矿提取矿产品资源税减免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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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7:46
信息简介: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与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跟踪复查。对存有疑点的税收减免,应向上一级税务、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反馈。经复查,对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减免税情形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并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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