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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地税函[2004]32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首问责任人制、窗口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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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7:19
信息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地税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搞好机关效能建设,现将新增和修订后的首问责任人制度、窗口一次性告知制、来信来访管理制度、税企联系制度、文明服务用语和忌语等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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