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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纳税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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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7:03
信息简介: 如果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即使月销售额(核定经营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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