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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地税政[2005]22号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享受税收优惠个体工商户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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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6:21
信息简介: 新办服务型企业和新办商贸型企业,必须是从无到有新办的;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和企业法人代表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不能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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