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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扩大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适用对象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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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4:39
信息简介: 涉及房屋转租的,根据最终承租人享受的租金减免程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0年第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申请2020年度对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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