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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地税直[2007]1号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关于调整印花税预征比例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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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3:03
信息简介: 商品房销售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技术合同按销售(或营业)收入的100%比例计算确定。金融企业的贷款合同按贷款金额的100%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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