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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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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2:42
信息简介: 本细则所指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符合国家、本省鼓励和扶持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或产品进行认定的活动。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按国家和本省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运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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