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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财政字[2007]57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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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2:25
信息简介: 差旅费是指离开杭州市城区(含所属萧山区和余杭区,下同)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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