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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财函[2007]245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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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1:35
信息简介: 由于我省新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末出台,各级征管机关要按照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先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待我省具体实施办法下达后,再按新的规定和标准补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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