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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绍市地税政[2008]19号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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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6:41:06 |
| 信息简介: |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88号)精神,经我市国、地税机关联合商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按附表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希望各地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