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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财农税字[2008]4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甬台温温福铁路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耕地占用税政策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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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1:01
信息简介: 批准占用耕地手续在2008年1月1日前的,根据《财政部关于颁发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的通知》([1987]财农字第206号)精神,对铁路线路以及按规定两侧留地和沿线的车站、装卸用货场仓库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占用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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