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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地税发[2008]50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邮政储蓄银行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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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0:39
信息简介: 各地已经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在2008年7月1日前到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今后成立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应当自银监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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