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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杭劳社工伤[2008]221号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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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0:31
信息简介: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全部雇工(含雇主,下同)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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