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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财农税字[2008]20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执行回转的房屋土地不征契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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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40:09
信息简介: 执行回转是指在司法实践中案件按程序执行完毕之后,发生了据以执行的依据被依法撤销,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需将已执行所得到的利益退还给原来被执行人,以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状态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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