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杭国税外[2009]18号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外国(地区)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杭国税外[2009]18号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外国(地区)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6:39:50
信息简介: 同我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国家(地区)的居民,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应由受益所有人或所得取得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送交支付人,由支付人在支付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