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地税函[2009]9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所得税预征率后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地税函[2009]9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所得税预征率后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6:39:26
信息简介: 对查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由于涉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款抵扣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浙地税函[2009]3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纳税人未能提供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