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温地税政[2009]65号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业用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温地税政[2009]65号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业用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6:39:00
信息简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工业用房转让增值水平,市局研究决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转让工业用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其计税收入的3%征收土地增值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