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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浙嘉地税政[2009]68号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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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6:38:50 |
| 信息简介: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各税务分局应按不低于市局文件规定的预征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