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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地税政[2009]44号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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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38:30
信息简介: 根据《湖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湖地税政〔2005〕22号)规定,按房产原值征收的房产税纳税期限为当年8月1日起10日内缴纳,现调整为当年8月1日起15日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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