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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财税政[2010]10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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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37:02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高尔夫球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业征税项目适用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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