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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府办发[2022]1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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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36:30
信息简介: 对公司制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按其对地方税收贡献的50%给予奖励。对基金及其委托管理机构均在宜昌注册纳税的合伙企业制基金,给予其委托管理机构募资奖励:基金实缴规模达5亿元的,奖励50万元;实缴规模达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实缴规模达30亿元的,奖励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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