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鄂财税发[2022]3号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鄂财税发[2022]3号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6:36:07 |
| 信息简介: |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19]8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鄂财税发[2019]9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