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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0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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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28:28
信息简介: 对各类危险品仓库(储罐区)、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储罐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安全防范用地是指危险品仓库(储罐区)、厂房周边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用于安全用途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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