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6:28:09
信息简介: 社会保险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期限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有关税(费)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费)款,其申报期限也比照上述规定执行。纳税申报期限由省局在《税友龙版》中统一维护。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