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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国税发[2015]123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中介机构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 促进涉税中介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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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26:32
信息简介: 厘清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在行业监管中的关系。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对涉税中介机构实行共同管理、适当分工,省以下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根据涉税中介机构开展的业务情况按各自税收管辖权实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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