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舟山市国家税务局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舟山市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机关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及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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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舟山市国家税务局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舟山市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机关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及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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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6:24:48 |
| 信息简介: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舟山市地方税务局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及代开增值税发票。各级地税机关仍由原征收机关在原征收场所按原有征收流程受理经办纳税申报、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