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6:24:47
信息简介: 按照“税费平移”原则,将水资源费费目平移调整为水资源税税目,即按照水源类型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2个类别,按照取用水行业分为城镇公共供水、工业取用水、超限额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特种取用水、其他取用水、水力发电取用水、火力发电冷却取用水、疏干排水、水源热泵、冷却取用水11个类别。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