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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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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22:31
信息简介: 减免条件按征收月份占全年比重折算,是指:如大宗商品贸易减免项目规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办理2016年1-10月减免适用政策时,可按1亿×10/12折算减免条件,即1-10月实际销售额超过“1亿×10/12”的,视同符合该减免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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