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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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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20:59
信息简介: 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应按规定报送《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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