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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藏国税函[2003]201号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附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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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13:31
信息简介: 各地迅速组织力量,立即对本地区货物运输企业和个人开展调查摸底和自开票、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工作,调查摸底工作于11月10日前结束。11月15日前将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的户数通过传真方式上报区局税政法规处,认定工作于2003年11月3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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