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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藏政发[2015]108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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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09:38
信息简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会议精神,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经2015年11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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