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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公告[2019]3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二手车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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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09:36
信息简介: 二手车交易双方应按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5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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