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持续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持续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5:57:33
信息简介: 符合缓缴对象的市场主体继续执行“先申后享”的原则,可通过西藏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各级社保经办大厅、政务大厅等渠道采取一次性方式向人社部门提交缓缴申请,实现“即申即享”。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