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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绍市医保[2023]32号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确定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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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25:30
信息简介: 取消门诊起付标准。一个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门诊、急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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