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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藏人社[2026]36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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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22:19 |
| 信息简介: | 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 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 (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 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