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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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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19:20 |
| 信息简介: | 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旧换新”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