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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地税发[2005]23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供销人员取得供销承包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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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4:19
信息简介: 企业对本单位供销人员因开展供销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实行承包办法,即企业供销人员取得的供销承包收入中包含为开展供销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个人不再在单位报销费用的,可在承包收入的50%内确定扣除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具体扣除比例由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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