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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地税函[2006]82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东误工补贴和股东养老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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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4:04
信息简介: 2004年,无锡市联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对全体股东以一次性误工补贴和养老金补贴名义分别发放3000元和12000元,其中公司在发放股东养老金补贴时,统一按20%的税率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对能够提供养老金缴纳凭据的股东,视其实际缴纳的情况退还了相应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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