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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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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3:59
信息简介: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舟山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自2025年度起的物业费。每个家庭仅限提取一套,提取金额为实际支付的年度物业费用,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提取时提供物业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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