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2006]25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地税发[2006]25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3:30
信息简介: 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作为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其中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三条规定计算。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