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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地税发[2007]10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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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2:59
信息简介: 保险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地方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保险机构,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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