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函[2007]218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地税函[2007]218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2:49
信息简介: 在国家税务总局启用新的保险业专用发票之前,我省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暂在发票“附注”栏内注明“代收车船税金额(大、小写)”。发票“保险费金额”中不得包含车船税金额。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