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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连地税函[2007]75号 连云港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土地等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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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2:40
信息简介: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起泰山路,西至天山路、梅花路,北起排淡河,南到中云公路、珠江路范围地区确定为市区二类地区,其他地区确定为市区三类地区。该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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