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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地税函[2007]34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过程中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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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2:33
信息简介: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该项税款是破产企业在破产过程中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产生的税款,其不同于破产企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前形成的欠税,应作为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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