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国税发[2008]47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国税发[2008]47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2:22
信息简介: 鉴于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按照“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审核检查人员将核查处理有关资料直接交复核岗复核。《规程》中第九条、第十八条中有关《工作底稿》、审核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需要部门领导和区县级主管局长审批的规定暂不要求。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