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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财税[2008]15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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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12:20
信息简介: 各市、县财政局要认真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本地相关企业摸清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整理申报优惠政策的材料;财政部门收到非中央直属企业(中央直属企业的材料直接报财政部)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转报我厅,由我厅汇总上报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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