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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盐地税规[2010]4号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流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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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5:09:14
信息简介: 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和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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