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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税地[1989]92号 河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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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5:09:13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局1989年8月23日[89]国税地字第89号《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